2017年11月3日,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验收调查单位(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二公司)、监理单位(辽宁辽河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并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部分成员代表11月2日踏勘了工程沿线现场,并了解了试运营情况,会议过程中听取了工程建设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组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一期工程由吉安接收站—吉安市分输站及管道两部分组成;设站场2座(接收站1座、分输站1座),其中吉安接收站占地面积15904m2;吉安分输站占地面积11785.7m2,管线全长约12.28km,设计年供气2.42×108Nm3/a。工程实际投资6819.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0.3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59%。
二、工程内容和变更情况
经验收调查报告调查分析,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内容和规模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有:新建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吉水末站管段(30.8 km)、西二线145#分输阀室—遂川分输站管段(7.3 km)2条天然气输气管线,总长38.1km;设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吉水末站、遂川分输站共4座站场。本次验收的内容为环评批复中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吉水末站管段(30.8 km)的一部分,即: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该管线环评阶段设计总长14.3km,实际管线总长为12.28 km,除管线缩短外,其他建设内容、规模、设计管径与设计输气量均与环评批复中该段内容一致。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组分也未发生变化。
(2)管线和场址地点
本次验收对象为环评批复中的一期工程内容,即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吉水末站管段(30.8 km)中的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管道走向与环评阶段的设计路线一致,除了在吉安分输站站附近新迁来(场站建成后新建)1户居民(4层)外,管道沿线和场站周边涉及的环境敏感点与环评报告书基本一致,管道未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未增加永久占地,管道敷设方式或穿跨越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方案未发生变化。
本次验收对象中的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两座场站的建设地点和数量均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3)工艺与环保措施
本次验收对象吉安市接收站—吉安分输站管道输气工艺设计输气量、设计压力、管径均采用环评中的生产工艺。采用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均与环评报告中的措施一致。
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执行情况
(一)“三同时”情况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2013年10月22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3]251号文件给予批复。
本工程验收调查工作由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017年7月,验收调查单位委托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工程沿线各环境要素及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2017年10月,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根据调查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基本落实了原环评及批复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减轻了对项目沿线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出现扰民投诉,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落实到位。本项目在运营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站场污水治理措施、清管天然气释放控制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固废处置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
经现场检查,公司对工程中的各个产染环节进行了治理。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实际总占地面积48.12hm2,其中永久占地6.55hm2,临时占地41.57hm2。永久占地中旱地为0.03hm2,林地为6.44hm2。
(2)本工程共剥离表土17.97 万m3。表土分堆临时堆放在管道工程、穿越工程、施工场地和站场内,施工结束后均已用于场地绿化和土地整治。
(3)项目投入运营后,所有的临时用地均进行了复垦或生态恢复,地势落差较大处进行了人工边坡防护。工程建设临时占用了林地,但比例较小,管道铺设完成后临时扰动土地进行了生态恢复,因此,工程施工对景观影响不大。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注意了施工扬尘的防护,清管放空采用电动放空阀控制清管放空,缩短天然气放空时间和放空量,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废水治理措施
站场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经WCX-2A-1F型生活污水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少量场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外排。站场附近无重要水源保护区。
4、噪声治理措施
场站选址远离居民区,场站内进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了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站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清管废渣和检修粉尘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运填埋处置。检修等维修废品可交危险固废专业处理机构处置。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和资料分析,工程的建设与运营对当地的农业生态环境、植被、野生动植物资源、绿地景观、水土流失及生物多样性等的影响很小。
2.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项目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项目施工对影响区域内声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有效的。
根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厂界噪声排放现状监测结果,项目运营以来对声环境影响很小,分输站厂界噪声达标。
3.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吉安分输站生活污水经WCX-2A-1F型生活污水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主要污染物pH、COD、SS、BOD、氮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磷酸盐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4.环境空气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和沿线敏感点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项目运营以来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有效的。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所在地区环卫部门清运。
6.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项目的施工和运营会对沿线的社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的范围、时间段均很小,项目采取的措施很好的减缓了项目施工、运行带来的社会环境影响,同时,项目的运行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7.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结论
通过对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调查结果,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缓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8.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结论
项目设置有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相关档案文件均有专门机构负责,项目落实的环保措施、设施均能得到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
9.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被调查对象均满意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和运营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纠纷事件。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原变更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减缓了项目施工建设、运营给沿线及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20日(请根据实际公示日期进行调整)
2017年11月13日附件: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一期验收调查报告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吉安段(一期)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