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萍乡、宜春、新余、樟树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说明
2019年10月26日,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萍乡、宜春、新余、樟树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部分成员代表踏勘了工程沿线现场,并了解了运营情况,会议过程中听取了工程建设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组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验收项目范围的建设内容包括:萍乡接收站-芦溪末站(12.141km);新余分输站-新余接收站(3.460km);线路总长15.601km,建设站场5座,分别为萍乡接收站、芦溪末站、宜春接收站、新余接收站、分宜分输站,工程内容分布在萍乡市上栗县、安源区、芦溪县及新余市内,管道直接接入西气东输二线管道,主力气源为中亚天然气,通过减压将天然气输送到萍乡市和新余市的用户,年输气量6.3×108m3/a。
项目天然气资源主要来自西气东输二线管道,远期的西气东输三线可为本项目提供补充气源,主要成分为甲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0年5月委托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萍乡、宜春、新余、樟树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2月获得原江西省环保厅批复(赣环评字[2011]56号)。
2011年4月,萍乡接收站-芦溪末站工程开工建设,2013年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2年5月,新余分输站-新余接收站工程开工建设,2014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64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34.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8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萍乡、宜春、新余、樟树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萍乡接收站-芦溪末站、新余分输站-新余接收站工程”建设内容,原环评中其它未建成的内容由另外的公司建设,不在本验收范围内。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验收调查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验收调查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9月26日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察的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开展了现场监测和生态调查。根据现场监测及各项调查结果以及有关的工程资料,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中,原环评中的萍乡接收站-上栗末站管线、宜春接收站-宜春市末站管线、宜春接收站-万载县末站管线、樟树接收站-樟树市末站、新余接收站-分宜末站管线未建设,该部分内容由另外的公司建设。
本次验收仅针对萍乡接收站-芦溪末站、新余分输站-新余接收站2段管线。这2条线路较原环评阶段走向有一定缩短,其原因在于实际建设过程中,将路线由弯取直,缩减复杂工程量,该举措对生态环境有正效应;线路走向与变更批复内容基本一致。线路的总体走向并未发生变化。
根据《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工程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管道工程穿越和工程占地情况
本工程管道穿越小型沟渠、鱼塘674m/9处,穿越高速1次、铁路1次、省道1次、等级道路3次,穿越四级以下公路及乡村公路等129次,采用开挖加套管或盖板形式穿越,穿越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项目工程占地分永久性征地和临时占地。永久性占地主要为管道沿线工艺站场(包括放空区和进出站道路)和管道标志桩等;临时占地主要为管道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等。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6.03hm2,临时占地面积为22.52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不含基本农田)。
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弃土和施工垃圾得到妥善处置,施工场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由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专兼职环保人员进行监督,环境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工作中。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管废气,各站场均按规范建设了放空管,设置高度20m。优先采用电动放空阀控制清管放空;站场选址于地势平坦、开阔处,各站场距离居民区的距离均大于30m。
(2)废水
主要为站场值班员工少量生活污水,各场站均采用雨、污分流制设计了排水系统。各场站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WCX-2A-1F型生活污水系统处理(主要由格栅井、污水调节池、一级生化池、二级生化池、二次沉淀池、清水池构成),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
(3)噪声
①设备选型选择低噪声设备,放空口安装消声器;②在压缩机的进气口、排气口设置消声装置,机组设置机罩。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清管收球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属于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站场清管作业有时会产生的少量凝液,属危险废物(HW09),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站场设备维修产生的维修废品废润滑油可交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走向,尽量避绕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环境敏感点,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和管道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管道沿线、站场、施工道路及临时施工场地均进行了有效的生态恢复和绿化。
(四)风险防范措施
站场、管线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设置安全防火距离,在防护范围内无敏感设施和建筑。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均制订了比较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基本落实了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关于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了应急队伍培训,设置了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了管道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根据走访及现场调查可知,管道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未发生过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说明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有效可行。
按照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天然气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五)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比较完备、有效。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依托中石油成熟的HSE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环评阶段已经制定了详细的监测计划,运行期间将按计划开展。
(六)排污口规范化
各站场内均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
五、验收监测和生态影响调查
依据监测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1、地表水
监测结果表明:5个站场的生活污水出水口水质的pH、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的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站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的排水沟外排。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5个站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程所采取措施有效;站场周围最近敏感点的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5个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最高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3095-1996)中相关规定。
4、固废处置调查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清管收球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属于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站场清管作业有时会产生的少量凝液,属危险废物(HW09),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站场设备维修产生的维修废品废润滑油可交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HSE管理等要求,施工结束后加快施工作业带和场地的地貌恢复工作,地貌恢复完成后,施工单位与土地使用者、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签署了地貌恢复证书,经验收符合恢复要求。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对各个站场内外、管道沿线植被恢复情况的调查;对重点穿越工程区及生态敏感区生态恢复的调查,现场调查发现各种生态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植被恢复措施得到落实,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对沿线植被影响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除。工程施工虽然对生态敏感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影响较小;沿线农业植被得到及时恢复,复垦后的农业植被长势良好。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研阅和监测等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工程和管理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生态敏感地带,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对其产生较大影响。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管道的建设和试运营中实施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生态保护措施,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限制了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落实,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都严格按照各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实施操作,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9年11月9日—2019年12月8日
举报电话:0791-88100075
公示网址:http://strqtz.jxngh.com/
2019年11月8日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说明
2019年10月26日,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南昌市根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部分成员代表踏勘了工程沿线现场,并了解了运营情况,会议过程中听取了工程建设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组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验收的范围建设内容包括:西二线11#阀室—铅山分输站管段(长约1.708km)、铅山分输站-铅山门站(长约4.371km)、铅山分输站-横峰门站段(长约10.577km)、铅山分输站-弋阳门站段(长约22.530km,其中9.531km与铅山分输站—横峰门站段管道同沟敷设)、鹰潭分输站-鹰潭门站段(长约12.035km)输气管道组成,线路全长51.221km。同时建设上饶接收站、铅山分输站、管家山阀室,工程内容分布在鹰潭市余江区、月湖区及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境内。设计输气量2.84×108Nm3/a,西二线11#阀室-铅山分输站管线设计压力为10.0MPa,铅山、横峰、弋阳、鹰潭支线管线设计压力为6.3MPa。
项目天然气资源主要来自西气东输二线管道,远期的西气东输三线可为本项目提供补充气源,主要成分为甲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8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1]333号”《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由于管线和站场设置进行了优化,2013年1月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0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3]242号”《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2年5月,鹰潭分输站-鹰潭门站管段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9月,西二线11#阀室—铅山分输站管段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7月,铅山分输站-铅山门站管段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7月,铅山分输站-横峰门站段管段开工建设,2016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7月,铅山分输站-弋阳门站段管段开工建设,2016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6074.34万元,环保投资3599.4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除广丰分输站、鹰潭维修队和西二线 14#阀室—广丰分输站外的建设内容,该部分未建成的内容由另外的公司建设,不在本验收范围内。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验收调查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验收调查单位于2019年9月16日-9月17日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察的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开展了现场监测和生态影响调查。根据现场监测及各项调查结果以及有关的工程资料,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工程调查结果,结合原变更项目环评批复与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内的站场建设的位置未发生变化;项目工程实际2输气管道线路全长较变更环评批复路线缩短8.679km(由弯取直);实际施工临时占地面积68.53hm,较变更环评报告书中统计的临时占地面积减少33.06hm2,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管道工程穿越和工程占地情况
本工程管道穿越中型河流岑港河330.4m/1次、小型水渠、鱼塘、水塘2103m/69处,穿越省道2次,穿越高速公路2次,穿越铁路5次,穿越四级以下公路及乡村公路等59次,采用开挖加套管或盖板形式穿越,穿越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本项目占地分永久性征地和临时占地。永久性占地主要为管道沿线工艺站场(包括放空区和进出站道路)和管道标志桩等;临时占地主要为管道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等。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3.07hm2,临时占地面积为68.5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不含基本农田)。
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弃土和施工垃圾得到妥善处置,施工场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由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专兼职环保人员进行监督,环境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工作中。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管废气,各站场均按规范建设了放空管,设置高度20m。优先采用电动放空阀控制清管放空;站场选址于地势平坦、开阔处,各站场距离居民区的距离均大于30m。
(2)废水
主要为站场值班员工少量生活污水,各场站均采用雨、污分流制设计了排水系统。各场站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WCX-2A-1F型生活污水系统处理(主要由格栅井、污水调节池、一级生化池、二级生化池、二次沉淀池、清水池构成),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
(3)噪声
设备选型选择低噪声设备,放空口安装消声器;在压缩机的进气口、排气口设置消声装置,机组设置机罩。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清管收球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属于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站场清管作业有时会产生的少量凝液,属危险废物(HW09),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站场设备维修产生的维修废品废润滑油可交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走向,尽量避绕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环境敏感点,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和管道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管道沿线、站场、施工道路及临时施工场地均进行了有效的生态恢复和绿化。
(四)风险防范措施
站场、管线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设置安全防火距离,在防护范围内无敏感设施和建筑。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均制订了比较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基本落实了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关于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了应急队伍培训,设置了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了管道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根据走访及现场调查可知,管道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未发生过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说明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有效可行。
按照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天然气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五)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比较完备、有效。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依托中石油成熟的HSE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环评阶段已经制定了详细的监测计划,运行期间将按计划开展。
(六)排污口规范化
各站场内均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
五、验收监测和环保管理检查结果
依据监测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1、地表水
监测结果表明:各站场生活污水出水口水质的pH、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的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站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的排水沟外排。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各站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程所采取措施有效;站场周围最近敏感点的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各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最高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3095-1996)中相关规定。
4、固废处置调查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并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站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填埋后;不定期检修产生的维修废品由总公司统一收集交危险固废专业处理机构处置,清管废渣和检修粉尘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运填埋处置。站场清管作业有时会产生的少量凝液,属危险废物(HW09),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HSE管理等要求,施工结束后加快施工作业带和场地的地貌恢复工作,地貌恢复完成后,施工单位与土地使用者、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签署了地貌恢复证书,经验收符合恢复要求。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对各个站场内外、管道沿线植被恢复情况的调查;对重点穿越工程区及生态敏感区生态恢复的调查,现场调查发现各种生态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植被恢复措施得到落实,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对沿线植被影响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除。工程施工虽然对生态敏感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影响较小;沿线农业植被得到及时恢复,复垦后的农业植被长势良好。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研阅和监测等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工程和管理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生态敏感地带,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对其产生较大影响。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管道的建设和试运营中实施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生态保护措施,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限制了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落实,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都严格按照各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实施操作,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9年11月9日—2019年12月8日
举报电话:0791-88100075
公示网址:http://strqtz.jxngh.com/
2019年11月8日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说明
2019年10月26日,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南昌市根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部分成员代表踏勘了工程沿线现场,并了解了运营情况,会议过程中听取了工程建设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组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验收的范围建设内容包括:西二线11#阀室—铅山分输站管段(长约1.708km)、铅山分输站-铅山门站(长约4.371km)、铅山分输站-横峰门站段(长约10.577km)、铅山分输站-弋阳门站段(长约22.530km,其中9.531km与铅山分输站—横峰门站段管道同沟敷设)、鹰潭分输站-鹰潭门站段(长约12.035km)输气管道组成,线路全长51.221km。同时建设上饶接收站、铅山分输站、管家山阀室,工程内容分布在鹰潭市余江区、月湖区及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境内。设计输气量2.84×108Nm3/a,西二线11#阀室-铅山分输站管线设计压力为10.0MPa,铅山、横峰、弋阳、鹰潭支线管线设计压力为6.3MPa。
项目天然气资源主要来自西气东输二线管道,远期的西气东输三线可为本项目提供补充气源,主要成分为甲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8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1]333号”《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由于管线和站场设置进行了优化,2013年1月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0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3]242号”《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2年5月,鹰潭分输站-鹰潭门站管段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9月,西二线11#阀室—铅山分输站管段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7月,铅山分输站-铅山门站管段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7月,铅山分输站-横峰门站段管段开工建设,2016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7月,铅山分输站-弋阳门站段管段开工建设,2016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6074.34万元,环保投资3599.4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除广丰分输站、鹰潭维修队和西二线 14#阀室—广丰分输站外的建设内容,该部分未建成的内容由另外的公司建设,不在本验收范围内。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验收调查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验收调查单位于2019年9月16日-9月17日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察的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开展了现场监测和生态影响调查。根据现场监测及各项调查结果以及有关的工程资料,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工程调查结果,结合原变更项目环评批复与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内的站场建设的位置未发生变化;项目工程实际2输气管道线路全长较变更环评批复路线缩短8.679km(由弯取直);实际施工临时占地面积68.53hm,较变更环评报告书中统计的临时占地面积减少33.06hm2,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管道工程穿越和工程占地情况
本工程管道穿越中型河流岑港河330.4m/1次、小型水渠、鱼塘、水塘2103m/69处,穿越省道2次,穿越高速公路2次,穿越铁路5次,穿越四级以下公路及乡村公路等59次,采用开挖加套管或盖板形式穿越,穿越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本项目占地分永久性征地和临时占地。永久性占地主要为管道沿线工艺站场(包括放空区和进出站道路)和管道标志桩等;临时占地主要为管道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等。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3.07hm2,临时占地面积为68.5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不含基本农田)。
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弃土和施工垃圾得到妥善处置,施工场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由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专兼职环保人员进行监督,环境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工作中。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管废气,各站场均按规范建设了放空管,设置高度20m。优先采用电动放空阀控制清管放空;站场选址于地势平坦、开阔处,各站场距离居民区的距离均大于30m。
(2)废水
主要为站场值班员工少量生活污水,各场站均采用雨、污分流制设计了排水系统。各场站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WCX-2A-1F型生活污水系统处理(主要由格栅井、污水调节池、一级生化池、二级生化池、二次沉淀池、清水池构成),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
(3)噪声
设备选型选择低噪声设备,放空口安装消声器;在压缩机的进气口、排气口设置消声装置,机组设置机罩。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清管收球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属于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站场清管作业有时会产生的少量凝液,属危险废物(HW09),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站场设备维修产生的维修废品废润滑油可交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走向,尽量避绕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环境敏感点,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和管道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管道沿线、站场、施工道路及临时施工场地均进行了有效的生态恢复和绿化。
(四)风险防范措施
站场、管线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设置安全防火距离,在防护范围内无敏感设施和建筑。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均制订了比较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基本落实了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关于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了应急队伍培训,设置了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了管道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根据走访及现场调查可知,管道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未发生过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说明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有效可行。
按照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天然气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五)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比较完备、有效。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依托中石油成熟的HSE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环评阶段已经制定了详细的监测计划,运行期间将按计划开展。
(六)排污口规范化
各站场内均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
五、验收监测和环保管理检查结果
依据监测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1、地表水
监测结果表明:各站场生活污水出水口水质的pH、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的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站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的排水沟外排。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各站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程所采取措施有效;站场周围最近敏感点的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各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最高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3095-1996)中相关规定。
4、固废处置调查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并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站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填埋后;不定期检修产生的维修废品由总公司统一收集交危险固废专业处理机构处置,清管废渣和检修粉尘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运填埋处置。站场清管作业有时会产生的少量凝液,属危险废物(HW09),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HSE管理等要求,施工结束后加快施工作业带和场地的地貌恢复工作,地貌恢复完成后,施工单位与土地使用者、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签署了地貌恢复证书,经验收符合恢复要求。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对各个站场内外、管道沿线植被恢复情况的调查;对重点穿越工程区及生态敏感区生态恢复的调查,现场调查发现各种生态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植被恢复措施得到落实,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对沿线植被影响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除。工程施工虽然对生态敏感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影响较小;沿线农业植被得到及时恢复,复垦后的农业植被长势良好。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研阅和监测等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工程和管理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生态敏感地带,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对其产生较大影响。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管道的建设和试运营中实施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生态保护措施,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限制了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落实,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都严格按照各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实施操作,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9年11月9日—2019年12月8日
举报电话:0791-88100075
公示网址:http://strqtz.jxngh.com/
2019年11月8日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萍乡、宜春、新余、樟树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变更项目(上饶鹰潭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